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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认真落实惩防体系《实施纲要》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,建立监管长效机制。以落实惩防体系《实施纲要》为核心,制定《大兴分局反腐倡廉执法执纪实施细则》,明确规定: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建立分级负责及分项负责制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,形成执法执纪整体合力。
二是强化对重点部门、重点岗位、重点工作的监管,实现有限监管资源的监管效能最大化。重点监管部门确定为分局具有监管职能的业务科室、工商所;重点岗位包括科室领导岗位、巡查监管岗位、财务管理岗位;重点工作是办理证、照、案、费。同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行为准则、效能评估评价标准、规范工作程序;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督制约机制,从源头上抑制滥用公权力现象的滋生。
三是加强集体滥用权力监督。加强正确的政绩观教育,,建立健全集体领导、共同决策的工作机制,注重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成分,严格按要求改革行政管理体制,建立正确的干部政策导向,避免干部执行公务和自身利益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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