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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大兴工商分局紧密围绕职责管理,加强工商监管公权力的监督,将监督工作落实到实际业务中、落实到岗位管理中、落实到干部自身上,实现监管与业务相融合,全面打造分局“阳光工作”.
一是明确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,夯实“阳光工作”基础。在全面梳理各项业务的基础上,明确了工作规范187项、工作流程196项,同时协调各个岗位之间的职责衔接,确保各项活动高效、有序运行。
二是明晰工作职责,明确岗位说明,提升“阳光工作”执行力。按照依法定责、权责相当和精干、高效、协调的基本原则,合理确定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,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49份岗位说明书,做到工作不重不漏、职责清晰、责权分明,从而实现事项、岗位、人员的统一,提升工作的可执行力。
三是明确考核标准,加大对公权力使用监督的考核力度,将对公权力的监督纳入常态管理。在考核指标中,对公权力监督性质的考核指标不少于1/4,强调一票否决,对滥用公权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,增大滥用公权力违法成本。将对公权力监督状况纳入各级领导的日常考核中,扩大监督力量和监管力度,弥补因监督人员不足而留下的监管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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